生态环境部: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并不意味着不管不顾
“积极的环境库存管理”在近两年颇受欢迎。列入名单的企业不仅可以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产限产”,还可以“享受”少检查、少扰民的特殊待遇。不过,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斌今天(30日)表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并不意味着“不管怎样”,降低标准和要求。而是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异地执法等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
今天上午,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刘友斌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列入积极清单的企业,要珍惜荣誉,保持自身的廉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通过远程执法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执法,做到“扰乱守法企业,高举违法企业之剑”。
刘友斌透露,针对部分地方积极清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列入清单的条件和编制发布程序,积极清单的动态管理。
本月中旬,河北省发布《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0年)》和《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B级及龙头企业名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李庆龙27日在河北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说,河北省共有4000个项目(企业)被列入生态环境正面清单。
但一些环保组织发现,在河北省公布的可享受“特殊待遇”的企业中,今年已有2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