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婚姻登记总局需要多长时间?

2020-12-21 09:47   来源: 互联网

网友强烈呼吁“全民婚姻登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2018年,就有网民在政府网站上留言,呼吁“开放异地婚姻登记,加快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民政部还答复说,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


然而,全民婚姻登记制度何时才能实现?具体困难有哪些,如何克服?似乎没有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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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总体而言,婚姻登记数据复杂,婚姻登记主体多样。婚姻登记可以在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甚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统计工作量很大,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从事婚姻登记的人很难对错误信息进行补正,比如对婚姻登记的错误信息进行补正等;


随着2021年1月《民法典》的实施,《民法》中“冷静登记”一节将提出一个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今后已经同意离婚的夫妻,至少要在两个月内两次到民政局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目前“国家办公厅”还不可能。对于居住在户口所在地和非常住户口的离异男女来说,这是否意味着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成本会大大增加?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郝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协议离婚,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为冷却期。在此期间,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单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据郝佳介绍,“冷静期”到期后,程序中又设置了30天,即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期限。根据规定,在此期间,“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给了双方30天的办证时间,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在这段时间内随时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在此期间,仍然允许当事人反悔,也就是说,如果不想离婚,或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无视离婚申请”,不再继续申请离婚证。如此,即视为离婚登记申请已依法撤回。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典》新规定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程序保障,这也是离婚自由在平静期条款中的体现。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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