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暂停散货船进口冷链食品装卸作业,支持货主“散改集”

2020-10-10 09:36   来源: 互联网

青岛市通知青岛港大港公司在常规检测中发现 2 例无症状感染,山东港及时采取行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青岛港两万多名工人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进一步加强 "对外防御投入、内防力反弹" 和 "人、船、料预防",努力加强秋冬季疫情的防控。


这些预防和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层层压实预防和控制责任


山东口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 "增强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准确执行政策;" 坚决克服战争厌恶和侥幸心理,及时调整防控工作重点,准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级领导要把重点放在重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地点、关键时期、关键人群上,确保所有人员的防控不存在漏洞,不存在一切业务责任的盲区。


尽最大努力应对突发疫情


山东口岸领导小组成立了应急指挥小组,加快密切接触调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按照 "应当检测、愿意检测" 的原则,将核酸检测范围扩大到青岛港全体职工,并继续执行 14 天和 1 天的检验要求。进一步加强口岸出入境管理,坚持体温测量等常规措施。积极加强与省市防疫指挥部的信息联系,统一部署部署,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开展防疫专项教育。


用最严格的措施控制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


暂停装卸散货船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鼓励货主‘散改’。对从事冷藏集装箱作业的人员严格穿戴防护用品并进行消毒。对直接从事冷链物流的从业人员做到相对固定,记录管理,每 14 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散货作业结束后,对货物进行了 14 天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对已从事冷链食品作业的,实行轮班制,实行相对隔离和动态核酸检测措施。各冷链物流仓储单位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查验,可疑货物报告制度,并取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证书》。


继续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的操作控制


进一步加强预控、联合防控、职工人身保护和核酸检测,对高危人员每 14 天、7 天检查一次,对核酸试验阳性的船舶,确保 100% 非接触,减少人员数量,严格穿戴防护设备。在航行和海外作业中,本国国际航行船舶继续进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穿戴防护装备,不与境外人员接触、交叉或聚集。


严格实施水路客运交叉口控制控制措施


对所有旅客进行体温筛查,对健康规范进行 "二次检查"。继续实施与辽宁口岸客运站和客运班轮公司的旅客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加强人员配备、减少排队时间和人员密度等措施,加强客运站及检验人员保护的通风、清洁和消毒。

加强职工人身保护


加强对个人防护和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做好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减少出行活动和人群聚集,科学戴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提前储存防疫材料。


加强对外国机构人员的管理


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防护措施,借鉴国内防疫经验和做法,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业主防疫控制制度,严格装备、正确配戴口罩、防护服和其他防疫用品,严格通风消毒。确保境外防疫工程到位,加强搬迁管理,严格执行返乡人员管理规定,做好从国外到国家、从国家到国内的全程防控工作。


山东口岸将坚决履行防疫主体的责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在 "十一" 黄金周期间开展防疫专项检查和监督,努力做好口岸疫情的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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